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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讀 Part-time on-campus
僑委會設有補助僑生工讀金,補助對象為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臺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僑生並以清寒僑生為優先,僑生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僑生校內、外工讀許可
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僑生工讀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有關僑生工作許可之申請,應向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惟僑生應以課業為重,而且應避免在有安全顧慮以及不適當場所工作。
工作許可證申請
外國學生, 僑生、港澳生 如需在台灣工作(含校內或校外),必須申請工作許可證才能工作。欲申請工作證時,請先至教務處國際事務中心索取申請表格並檢具應備文件,交由國際事務中心申請。
申請備交文件: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護照影本 4、審查費支郵局劃撥收據正本(新台幣100元整)
其他相關規定: 1、工作證許可期間最長為6個月。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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